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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纠纷是市场经济中的常见纠纷,本律师对于个人或企业单位债权债务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成功后再支付律师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 、以律师函或其他形式催告债务人,特别是对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有力的保全; 2 、代理债权人提起债权诉讼,进行财产保全并代理申请生效判决的执行; 3 、进行调查取证,清查债务人财产情况,以实现债权人债权; 4 、参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和解,确保还款协议能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能真正得到履行。
二、刑事辩护与代理:
刑事辩护是指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对被告人犯罪指控的一部或全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维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刑事代理是指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在刑事方面,本律师可提供以下广泛的服务: 1 、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律师可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 、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被告人及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的辩护人,为其无罪、罪轻辩护。 3 、刑事自诉案件的辩护人、代理人。律师可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的代理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和代理人。 4 、被害人的代理人。律师可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维护被害人的合法利益。 5 、刑事申诉。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律师可代理进行刑事申诉。 6 、减刑、假释。对正在服刑的当事人,律师可代理申请法院减刑、假释。
三、房地产法律服务: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服务是本律师服务的一大特色,本律师具有全程操作大型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能有效地保障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安全。服务内容包括: (一)房地产前期开发 1 、协助客户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制定公司股权结构方案,起草、修改合资 ( 合作 ) 合同、章程等各种公司设立文件,办理工商、税务等有关登记手续; 2 、协助客户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3 、协助客户取得房地产项目开发权:参与起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申请文件,就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投资法律意见》 ; 4 、协助客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用、抵押以及补办用地手续 ; 5 、协助客户处理土地合作开发、转让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 6 、协助客户处理征地、拆迁安置与补偿事宜; 7 、协助客户申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证书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 8 、协助客户进行融资:参与制定融资方案、起草、修改融资合同,参加合同谈判; 9 、协助客户完善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参与各种纠纷的处理; 10 、协助客户进行项目收购 ( 转让 ) :参与制定项目收购 ( 转让 ) 方案并对不同方案的法律风险进行比较,起草、修改项目收购 ( 转让 ) 合同,代表开发商参加合同谈判,参与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 (二)施工营造阶段见建筑工程部分 (三)房地产交易 1 、协助客户办理预售 ( 销售 ) 许可证; 2 、协助客户制定房产销售方案; 3 、协助客户制定销售 ( 租赁 ) 文件:起草、修改房产认购书、房屋预售 / 买卖合同、销售代理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4 、代表客户进行合同谈判并安排签约; 5 、协助客户办理有关预、销售合同的公证手续; 6 、协助客户审查、调查按揭贷款购房人的经济收入与信誉,以降低客户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的风险; 7 、协助客户处理房地产抵押与销售的关系,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8 、协助客户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有关抵押问题及有关银行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9 、协助客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备案等手续; 10 、协助客户完善房屋交接手续,处理有关房屋交付争议。 (四)物业管理 1 、协助客户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物业管理模式,并根据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制作有关法律文件; 2 、参与客户选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谈判,拟定、审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 、参与客户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关售后服务委托事宜的谈判与合同拟定; 4 、起草、修改物业管理公约并办理备案手续; 5 、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等业主自治组织。 (五)项目融资 1 、拟定、审查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协助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 2 、参与客户与银行谈判,拟定、审查提供按揭贷款协议,审查有关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法律文件,草拟并安排各方签署贷款合同; 3 、协助客户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 、协助客户对发展商及其开发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 、代表银行、借款人(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抵押(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等。
四、建筑工程
在建筑工程方面,本律师可提供以下的广泛服务: 1 、参与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审查投标文件,确保招投标行为的合法性,为评标、决标提供咨询意见; 2 、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 、起草、修改、审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财务监理合同; 4 、代表客户进行洽谈、草拟、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 5 、设备采购、安装招投标及其合同起草与修改; 6 、协助客户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客户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7 、协助客户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签证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客户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8 、协助客户办理有关工程保险和履约担保手续 ; 9 、协助客户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妥善设定各部分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0 、参加客户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五、人身损害赔偿
1 、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诉讼; 2 、为交通事故责任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诉讼; 3 、为工伤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诉讼; 4 、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5 、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6 、为美容服务纠纷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诉讼; 7 、为电力伤害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诉讼; 8 、其他一般人身伤害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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