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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条信息

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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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 | 电子邮件:[ 444300600@qq.com ] | QQ号码[  ] | 来自:[ 220.170.104.110 ]  
我所在的公司前年包了一处体育馆工程,我是承包了土建的部分,但是因为公司老总家里出了事而耽误了开工2年的时间,且也换了一个老板,这时投资方把我告上法庭,说我合同诈骗(土建工程的和约是我签的)但是钱也投入到工程里了,请问这个罪名是否成立.
发表时间: 2008-5-11 14:03:47  
站长回复: 你好:问题严重,建议你见面咨询。

138条信息

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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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 | 电子邮件:[ baildu@163.com ] | QQ号码[  ] | 来自:[ 220.168.54.184 ]  
如果她不承认我又怎么办呢。现在还钱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请问借条的合法时间是多久呢?我要怎么要回呢?
发表时间: 2008-5-9 13:28:06  
站长回复: 时效问题决定借款是否有效,建议你携带资料面询.

137条信息

访客信息
主页:[http://] | 电子邮件:[ baildu@163.com ] | QQ号码[  ] | 来自:[ 220.168.54.184 ]  
二00五年十月我被一孕妇诱奸。不敢说,后来她骗我有了我的孩子。一个多月后她天天电话软硬方法用尽一定要我回来照顾她。我一心软就只好辞职专心的照顾她。几个月里她就用了我二万多。为了照顾她失去了工作。后来我才发现她都已经结婚了。可是她一口咬定说孩子是我的。那个时候的痛苦让我迷失了方向。二00七年我一直问她孩子到底是不是我的。后来她还亲口承认了其实早就知道自己已经孕妇。她说给我还钱。可是一直又不还。总是一次次骗我。所以我要她写给了我一张借条还定了还钱的时间。请问这张借条是合法的吗。
发表时间: 2008-5-8 16:25:32  
站长回复: 借条不问原因,合法!

136条信息

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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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 | 电子邮件:[ lxq5719@126.com ] | QQ号码[  ] | 来自:[ 203.93.210.144 ]  
交通事故第一审下来了,法院判决对方赔偿26W给我。因为是在外地,我想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有什么风险,申请保全的金额是多少才好。保险公司大概可以支出10W,我是否只要保全另外的16W就可以了呢?还是保全26W,我最担心的是保全过多(我要借别人的钱来担保,不想让朋友有风险),让对方受到损失(损失我们是要赔)。谢谢。
发表时间: 2008-5-8 0:01:48  
站长回复: 你在哪里法院申请的执行.具体根据各个法院的实际情况定.在长沙地区法院可以直接咨询.

135条信息

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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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 | 电子邮件:[ andy_yuna0909@126.com ] | QQ号码[  ] | 来自:[ 61.190.139.88 ]  
请问:没有入住的新房.应该如何缴物业管理费??不应该是全额缴纳吧?>是不是应该按一定的比列???谢谢
发表时间: 2008-4-24 12:45:39  
站长回复: 你好:应该全部交纳,但是记得索要发票.

134条信息

hjh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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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 | 电子邮件:[ hjh33_cn@yahoo.com ] | QQ号码[ 55659688 ] | 来自:[ 61.187.88.210 ]  
您好!芙蓉苑篮球场建在我家楼下,严重的影响了我全家的生活,多次向物业及开发商反映,根本不起作用,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篮球场.想找有这方面经验的律师朋友帮忙!
发表时间: 2008-4-20 10:46:17  
站长回复: 你好:建议你详细见面咨询律师,本律师认为你要提起诉讼应该谨慎.

133条信息

泥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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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 | 电子邮件:[ huzhiying8274@sina.com ] | QQ号码[ 22029201 ] | 来自:[ 222.240.13.156 ]  
你好,我和老公是在2005年4月4日办理结婚证的,在此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初)我的父母出钱为我买了一套房子,以我的名义购买的,房产证是在2005年10月初拿到的,请问这套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呢?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没有做财产公证。谢谢拉
发表时间: 2008-4-15 22:13:55  
站长回复: 你好:属于你个人财产.

132条信息

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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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 | 电子邮件:[ dingguimin@163.com ] | QQ号码[ 101444744 ] | 来自:[ 60.2.132.58 ]  
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离婚问题。我在结婚前买一套房,到办理结婚典礼时家庭负债2万元。4月后正式办理结婚登记,当时已自己独立还清债务,女方工资自己保管和消费。之后女方一直请假未上班(国企职工),现感情不和她提出离婚,要求平分婚后共同财产,并取得房屋的居住权。请问房子能否应该判给谁?
发表时间: 2008-4-11 18:52:32  
站长回复: 你好:房屋产权属于你的话,属于你个人财产.女方没有权利将财产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办理产权的,房屋在诉讼中不能进行处理.离婚案件建议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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